北上尋女友放下$100獨留3子女在家 單親爸爸承認疏忽照顧兒童候判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9/05/15 17:11

最後更新: 2019/05/15 17:50

分享:

分享:

領綜緩單親中年漢為到深圳照顧發燒的女友,去年12月獨留3名子女在港3天。

領綜緩單親中年漢為到深圳照顧發燒的女友,去年12月獨留3名子女在港3天,只留下100元給14歲大女兒解決膳食,社工家訪時發現大女兒發燒不適揭發事件,中年漢今承認3項疏忽照顧兒童罪。

主任裁判官怒斥明言:

係你帶佢地(子女)嚟到呢個世界,出面個女人同你無血緣關係。

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及驗尿結果,案件押至6月11日判刑。

涉案52歲被告今承認3項疏忽照顧兒童罪,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19至21日,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9歲男童、13歲女童及14歲女童,故意虐待或疏忽照顧。

辯方今求情指,曾有10次不相同罪名的案底,13年入獄時妻子另結新歡,兩人17年離婚,需獨自照顧兩女一子。案發時被告只打算在深圳逗留一天,將100元膳食費用交予大女兒。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反問:

你以為100蚊就夠3個人食?

代表律師指,被告曾與大女兒聯絡,被告著她找朋友借錢,裁判官即反駁指:

佢點揾通財之義嘅朋友?個女仔唔識自己睇醫生?都講唔過去嘅。

辯方又指子女現由社署看管,週末才回家由被告照顧。裁判官指需了解子女現時情況再判刑,指體諒被告一人照顧3名子女,但明言「係你帶佢地(子女)嚟到呢個世界,出面個女人同你無血緣關係,我當你係一時疏忽。」

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判刑,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判。